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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文是对自闭症儿童自伤行为矫正的个案研究,分析和探讨自伤行为的成因和改善方法,通过强化法,对其进行为期2个月的行为矫正,达到了自伤行为出现频率减少,表明这种方法对患儿自伤行为矫正有一定的作用。
   
    关键词:自闭症  自伤行为  矫正


    前言: 
自闭症又称孤独症,是一种较为严重的发育障碍性疾病,主要特征是社会交往、认知和沟通技巧发育的延迟和偏离。自我伤害行为是问题行为中较为严重,危害性较大的一种,它是指个体经历一段长时间反复不断地或习惯性地伤害自己身体的行为。自伤行为伤害程度和对他人的影响都远远大于其他儿童,对自闭症儿童自伤行为进行矫正以防止儿童放纵自己的不良行为,确保自身的安全。


一:研究对象:  
  
(1)研究对象:
 王某,10岁,男,父亲38 岁,母亲35 岁,均为中等文化水平,家庭经济条件一般,家人对孩子很宠爱。母亲足月剖腹产, 4岁时父母发现其某些行为异常,于广州人民医院进行诊断,诊断结果为儿童自闭症,该儿童智商50,有少量语言,对一些简单的词语,短句有反应。受过为期一年的训练(主要是感觉统合训练)后停学一段时间,直至8岁又进入培智学校读书,王某有较严重的自伤行为,经常表现为打自己的头部手部,伴随哭闹,在其头部与手部均有留下伤疤。


二:研究方法:


访谈法:
我们对王某的主要监护人和教师进行深入访谈。访谈的对象都是与王某有超过一年的接触时间,访谈地点:在王某家和在学校,访谈时间:2016年3月20号。
观察记录法:
由于自闭症儿童对环境的改变较为敏感,为保证观察的有效性所以在收集基线数据之前提前一周进入被试所在班级,融入班级教学活动。为保证所收集信息的全面性,在征求班主任同意之后,每天进行为期4 个小时的观察, 从早晨8: 00到中午12: 00,总时长30天。为确保不影响王某的正常学习活动,并保证观察的有效性, 观察地点在避开王某视线并能观察到王某行为反应的位置,具体安排视王某在教室中座位及活动场所而定。记录自伤行为在观察期间的发生次数,王某自伤行为的记录标准为打自己的头或打自己的身体记为1次,同时,观察并记录王某每次自伤行为的前提事件和后果事件并对其主要功能进行分析和记录。通过6天的基线观察, 共收集王某的自伤行为45次,通过分析可知其自伤行为原因分布如表1。
(3)研究设计
研究采用个案研究中的A- B 实验设计, 将实验过程分为基线期、介入期, 基线期主要评量实施干预之前王某的自伤行为, 介入期评量干预期王某的自伤行为。考虑到王某的自伤行为已经给自身乃至其他同学的学习、生活造成了阻碍, 因此, 本研究主要选取学校自然教学情境。
(4)研究过程
观察并记录王某的自伤行为,在基线期对王某进行为期6天的观察,观察时间主要是早上的上课时间和下午的上课时间。发生过程:一般发生在情绪状态不好的情况下,如不满足其需要或强迫其做不愿意做的事情等的情况下,发生过程短,没有其他征兆,一般用双手打自己的头或上身,同时伴有大喊大叫。持续时间强度:看情境而定,一般在逃离发生情境或需 被满足或无人干涉其活动后自伤行为自动停止,如再次发生令其不愉快的事情,自伤行为会再次发生。强度也看情况而定,严重时身体皮肤破裂流血。行为历史:至今自伤行为已经持续差不多两年,开始自伤行为不是很严重,后来在他老师担心其伤害到自己就满足他的条件后自伤行为越来越严重。干预历史:无.


王某自伤行为分析表1


自伤原因分析:
根据表1的数据表明,王某的自伤行为发生的原因主要原因有三方面,1逃避某情景或某需要,2获得注意,3得到实物。
表1中数据显示王某自伤行为发生的原因中“逃避”占的比率最大,王某语言发育迟缓、仅有少量语言,语言沟通障碍,在下面的行为矫正中可以运用实物强化的方法鼓励患儿多用语言表达自己的意愿或情感,代替以自伤行为去逃避问题。“得到实物”在王某自伤行为原因中也占较大的比率,王某不懂得运用正确的沟通方式去与人交流从而获得自己想要的东西,在行为矫正中可以用强化法中的代币制法,引导患儿使用正确的方法与人沟通得到自己想要的东西,代替以自伤行为去得到实物。其次“获得注意”在自伤行为发生原因中也占有一定的比率,自闭症儿童在缺乏外界刺激或有某种要求、愿望未实现时,就可能出现自我伤害行为以引起他人的注意和关心,在行为矫正中充分引导王某做一些有意义的活动,并及时给予王某鼓励强化其有意义活动的发生,使王某生活变得充实,代替以自伤行为去获得注意。


王某的干预方法:
我们对王某进行6天的基线观察后开始干预, 干预持续20天,把整个干预过程分为两个阶段, 第一阶段8天, 第二阶段16天。在干预过程中,我们通过阶段性评估所反映的实际情况出发,干预方案有所调整。
正确安排患儿活动区域(如教室、宿舍等),尽量不摆放危险物品。如剪刀、砖块、铁钉或患儿能操纵棍棒绳子等。如果是教学、训练必需品,则在使用时再拿出来,用完后及时、妥善收藏。
强化法:在家庭中患儿家长要正确认识自己的孩子,在教养孩子时以鼓励教育为主,不要以暴力手段去管理患儿,以免给患儿的生理和心理造成双重伤害,当自闭症儿童愿望得不到满足而出现自伤行为时,如果家长心软,满足患儿的愿望,就会助长其自伤行为,自伤行为的频率就会增加。反之,如果家长注重奖励孩子愿望得不到实现过程中的努力,就很可能会降低自伤行为发生的频率,时时关注孩子的各方面的努力,及时强化孩子的良好行为和进步,在课堂上老师要熟悉患儿的特点,多给患儿表现机会,不要忽略他们的存在,在患儿的表现中及时给与奖励。增强物的应用:凡患儿喜欢的事物或行为,都可做增强物,增强物最好不只一种,且是患儿真正喜欢的,患儿的行为结果是愉快的,行为就会增加。故应时常考虑自己的处理方式是否正确,勿在不轻易中增强患儿的不良行为。
           
 图1 王某自伤行为变化曲线






三.研究结果与分析


观察记录中和图1中显示了王某的自伤行为的情况以及在各个阶段内及阶段间的分析结果。从图1上看在基线期王某的自伤行为频率在6到9之间,自伤行为发生频率较大。进入介入期的第一阶段后刚开始自伤行为有所减少自伤行为发生频率下降到4,但后面自伤行为发生频率上升,经过阶段性的评估,第一阶段的强化法对王某的自伤行为还没有达到一定的效果,自伤行为频率还不能得到很好的控制并有上升的趋势。针对实践过程反映的实际情况我们加强强化法,选取表扬、关注和食物,代币制等对其适当行为进行及时一致的强化,关注孩子的正确行为,并及时给予强化,巩固并加强正确行为的发生的频率。在介入期的第二阶段中自伤行为的频率明显下降,自伤行为频率在0到6之间,后期自伤行为发生频率较少。结果表明用其方法干预在王某的身上得到较好的效果,自伤行为得到一定程度上的矫正。


四.小结


本文通过强化法,达到了减少王某自伤行为发生的频率,对王某的自伤行为得到一定的矫正,在研究中每天都要密切关注孤独症儿童的问题行为,并及时调整策略,对他的进步要给予及时的奖励,以希望其良好行为的建立。每个孤独症儿童都是独立的个体,所以本文只针对该孤独症儿童自伤行为问题进行的一个个案研究,不具有普遍性。但希望给一些相似的孤独症儿童的家长,学校老师有一些帮助和启发。


五.参考文献


1.伍新春. 行为矫正与训练〔M〕. 北京: 高等教育出版社, 2005. 107
2.谭有果.自伤行为的研究进展.国外医学精神病学分册,1997(4).
3.杨晓玲.儿童精神障碍及行为问题的矫正.北京:华夏出版社,1995.
4.韦小满, 杨希洁. 功能性行为评估的特点及应用价值分析〔J〕. 中国特殊教育, 2011,(2):38-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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